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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2010-7-4 20:49:58 | 来源: | 作者: | 点击:

 

办公室:协助局长处理日常工作,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负责文秘事务,政务信息、督查、文书档案、安全、保密、信访、接待、统计、机要管理、信息管理和综合性会议组织;承担综合性调研及协调全局调研工作;负责本系统目标管理工作;负责政务宣传工作,拟定政务宣传规划并组织实施。

 

人事教育科(挂离退休人员工作科牌子):组织管理本系统及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承担县工商局正副局长及相应级别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政治思想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基层单位开展评比表彰及争先创优活动;负责本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及工人技术等级评定等工作;研究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好老干部管理工作。

 

计划财务科:组织实施财务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及措施、办法;管理本系统经费、财务、装备和国有资产;编制本系统经费预算方案及审查决算方案;办理各项经费的领拔;监督检查各县局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负责本系统物资装备、票据等管理工作。

 

监察室:监督检查所在单位及所属系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州政府决定、命令情况;对所在单位党组及其成员和其他领导干部实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构报告,经同意后,有权进行初步核实;受理对管辖范围内的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控告、检举、申诉;按照有关规定查处管辖范围内的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协助所在单位党组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督促、检查所在单位及所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督促、协调所在单位及所属系统研究、制订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制度和措施;负责所在单位及所属系统财务,经费和基建的审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制科:负责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法规和规章的调研、协办工作;负责本局审理案件的核审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有关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组织开展工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听证工作;组织实施执法责任制,指导本系统法制工作;负责法制宣传工作,拟定法制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

 

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委工作;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科:组织实施规范市场秩序、交易规则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依法组织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负责各类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市场开办、交易和服务行为;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组织监管拍卖行为;组织指导对市场进行专项整治。

 

企业注册监督管理科:组织实施企业登记管理、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组织管理企业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管辖范围内的企业和其它经营单位的证照,对其注册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查处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行为和非法经济组织;指导、协调全州企业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登记,组织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组织实施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登记管理、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具体办法;调查掌握当地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状况组织管理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登记注册、名称核准、年度检验和验照贴花工作;查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违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指导、协调全州个体私营经济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工作。

 

公平交易科(挂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牌子):组织实施制止垄断、不正当竞争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监督检查市场经营主体的交易行为;组织查处市场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变相传销及其他经济违法案件;监督、协调本系统查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工作;会同法制科承担案件的复议工作;会同计划财务科做好办案经费和罚没上交款的管理及工商系统办案装备工作;指导经济检查支队的办案工作;组织实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查处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负责“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

 

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组织实施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组织对商标和特殊标志的使用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监督管理;负责商标印制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本辖区重大商标违法案件;指导协调查处商标违法行为,负责一般商标侵权纠纷案件的行政调解工作;保护商标专用权,指导、扶持企业争创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组织实施对广告发布及其它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审批州属广告经营单位,核发广告经营许可证;审核上报中外合资、合作广告企业;依法查处虚假广告和违法广告;对广告经营单位进行年度经营资格检查;指导广告审查机构的广告审查工作。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科:组织管理外商投资企业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管辖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及其经营单位的证照,对其注册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查处违反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行为;负责本辖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办事机构)和其他经营机构年度检验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直属分局(挂经济检查支队牌子):对州属企业及其参股公司等进行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查处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建立“12315申诉、举报中心,负责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对进入州属市场的场内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进行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对州属企业的商标和州属商标印制单位进行审批、登记和监督管理;对州属广告经营单位进行审批、登记和监督管理;对州属企业的合同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完成州工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服务中心(事业):负责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机关委托管理的部分行政事务性工作;承担机关交办其使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使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

 

州消委会秘书科(事业):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